•     我认识了一个好男人,他有着好男人应该具备和能够具备的所有优点:他宽容、善良、英俊、温柔、睿智、成熟、机敏、含蓄、奔放、浪漫而理智、多情而专一。最重要的是,他是全世界对我最好的人,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完美,不断给予我惊喜。

    现在,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我的名字叫做席德佳,在市图书馆里工作。我的工作就是整理书籍、负责登记借阅,工作很轻松,所以我有许多时间跟我的好男人在一起。对了我有说过吗?他的名字叫做赛拉。

    现在是星期二下午5点,我坐在靠窗的地方,支着下巴等着图书馆里最后一个读者离开。夕阳温暖的金色光芒在书架之间飘浮,而我的思绪早已飞回家中。今天是我们交往1个月纪念,我决定下班后大肆采购一番,回家大显身手。你知道,凯文他非常喜欢我做的菜,真的!

    眼前出现一片阴影,我扬起头,我的同事玛丽用扫书的鸡毛掸子拍打着桌子:“怎么了,席德佳,你最近老是在发呆。”

    “啊,没、没什么。”我微微垂下头,亚麻色的头发在眼前轻轻飘荡着。罗兰的头发是纯正的黑色,像是上好的黑色丝绸一样光滑闪亮,充满了神秘的东洋风味,不过最近似乎有点干枯,也许应该换个洗发水牌子了。

    “说起来最近那个金发帅哥没有来找你了。”听得出来,玛丽的口气里带着点淡淡的幸灾乐祸,女人就是这样。

    “我男朋友不喜欢我跟别的男人走太近,他说虽然他是素食主义者,但是为了我他愿意变成狮子。”虽然害羞,但是这么告诉她的时候我觉得很骄傲也很甜蜜。

    玛丽呆了一呆:“第一次听你说赛拉是素食主义者。”

    我怔住,发现玛丽突然变得好陌生。“赛拉?我的男朋友叫尤里安呀,你记错了吧,玛丽。”

    “不会吧!上个星期情人节,我们一起去挑的巧克力,你叫店员在卡片上写的明明就是赛拉!”

    我瞪着她,怒气慢慢在胸中升腾,我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出这么疯狂的话来,无论是谁也不允许玷污我最爱的男人!玛丽的嘴还在一张一合,就像金鱼一样,但是愤怒让我听不见她说的话。如果她是金鱼,那么我一定会像猫一样用爪子将她从水里捞出来,让她哀哭着尖叫着求饶!

    夜色渐浓,华灯初上。我悄悄的打开了房门,细微的音乐声从门缝里流泻出来,我对这段歌曲如此熟悉,就算只听见若隐若现的旋律,它的歌词也立刻浮现在脑海。

    Oh another time, another place.

    Oh another smile on another face.

    When you see me floating up beside you,

    You get the feeling that all my love´s inside of you. 

    Please take me away, take me away, so far away.

    Please take me away, take me away, so far away.

    Please take me away, take me away, so far away.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炼狱》,赛拉最喜爱的歌。

    赛拉静静地坐在阳台边的躺椅上,在黑色的光影中一动不动。我想他一定又陷入了某种沉思当中。

    “我回来了。”我轻声说,并且打开客厅的灯,同时留意到指甲上残留了一丝血迹,我打了玛丽。回想起这件事让我内疚而赧然。

    赛拉发出轻微的叹息:“你打了玛丽……过来让我看看。”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慢慢走到他脚边坐下,把右手伸到他的面前,“我气急了,什么都没想就给了她一耳光……也许两个,不,三个……”

    赛拉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我停止辩解,仰头吻了他。几滴液体滴落到我的脸上,灼热得几乎把我炙伤。我深深地吸气,胸口满溢得仿佛要炸裂开,这样强烈的情绪让我止不住地颤抖。

    而这样的语言根本无法表述我的爱的亿万分之一。

    “我爱你,赛拉。”

    接着门铃响了。

  • 2006-11-12

    无语中……

    2006Aya之七个怪谈

    之一:轻易放弃原本死也不肯放弃的人。

    之二:喜欢上根本不该喜欢的人。

    之三:冒充20岁居然有人信。

    之四:居然被L调戏。

    之五:很坏地欺骗一个人,而且打算继续。

    之六:被至少3个人说有点坏,虽然自以为很乖。

    之七,也是最大的怪谈:钢丝是个男的。

  • 2006-11-10

    小生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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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实就像梅杜莎,在将我们石化。凡人们逐渐僵硬,闭上了眼睛。

    英雄柏修斯却巧妙地从青铜盾牌的倒影里观察,从而将她击败。

    佩伽索斯从梅杜莎诅咒的鲜血里诞生,它的蹄在赫里肯山上踩出一股清泉,那是司文艺众女神喝水的地方。

    卡尔维诺用他的方式诠释神话,以说明他关于文学的“轻”的观念。

    我寻找天马,却发现了捆绑的铁链;我向四周张望,满眼都是梅杜莎狂舞的蛇发。

    我累了,真的累了,谁都别来烦我。芝麻大的破事自己搞定,我不认识不以自己的无能为恶德的贱民。

    十年来第一次发现自己发火啦!!

  • 金针菇和青头菌每天清晨在高新广场打架。
    一对老夫妇每天清晨在高新广场跳舞,从不间断。
    可是今天早上我没见到他们。对了,金针菇是一只拉布拉多,青头菌是一只哈士奇。他们体形庞大,颜色和我说的蘑菇很相似。

    早上好冷,今天一切都不对劲。

    大约是《约伯记》吧,上帝说约伯是最虔诚的子民,撒旦便夺走他的一切来考验。约伯却从未有怨言。于是上帝大悦,赐给他比以前更多的财富和子女。

    由此推出:上帝不喜欢人类“怨恨”这种情绪。

    如果说上帝把爱和怨恨都放进人性中,是为了让人战胜人性的弱点,那么他用何种标准断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我们可以看见,他并非凭一时兴趣来定夺。怨恨会让自己痛苦也带给旁人甚至社会痛苦;而爱则带来愉悦,甚至还给旁人带来物质上的利益。(热爱工作,你会努力为社会创造财富;热爱明星,造就了庞大的消费群体。)

    因此,“凡对大众有益便是好的,凡对大众不利便是坏的。”这个定理,可以成立。人性总是在趋吉避害。

    由此可见,神代表了集体无意识。或者说神就是集体无意识。而神话不过是全人类共同的千年长梦。

    我终于触摸到坎贝尔和容格的世界。

  • 我在路上遇到一只小狗。小小的身体在马路上颤巍巍地行走,微弱尖细的声音带着撕心裂肺的沙哑。我突然想起《情天大圣》里丑丑的小姑娘的哭叫:“别扔 下我!”那一刻,我在电影院黑暗的掩饰里泪流满面。每个人心里都有别人无法触碰的地方,叫禁区,叫圣域,叫死穴,总之非请勿入。

    我一边担忧地看着她一边走远,可是她的主人一直没有出现。于是我便折回去,将她带回家。她一直颤抖着,眼里满是不安惊恐惶惑。

    像我。

    受 了很多伤吧,小可怜,出生没多久便被抛弃,身心都已经伤痕累累。这个国家大概每天都有许多被抛弃的生命在凋零,你算是幸运的呢,因为你遇到了我。我会给你 遮风挡雨的屏障,给你温暖的拥抱(等你洗过澡),给你足够的食物,给你舒适的被窝,给你爱护、疼惜和关怀。救赎别人我做不到,可是救一只狗并不是很艰难的 选择。你们人类不都自诩着伟大和万能吗?

    带她回家时有点心虚,怕妈妈抱怨,已经开始想如果妈妈不答应收养她的话我能把她交给谁去。最好的办 法只有在我认识的群里广发消息寻找善心人士。可是出乎意料的,妈妈竟然很开心地接纳了她,惊讶于她的娇小,忙着张罗她的食器和窝,并且准备给她洗澡。我突 然感受到米达迈亚带着罗严塔尔的遗孤回家时的心情。

    “你在高丽菜田里拣到的吗?”

    那一刻米达迈亚更加深爱妻子了吧,就像此刻我更加确定我很爱很爱妈妈一样。

    多少带着恶作剧的心态递给她一块生姜,小家伙大概饿坏了,竟然一口咬下去。妈妈被逗得很开心,她说第一次看见吃生姜的小狗,干脆就叫生姜好了。于是小狗的名字顺利成章被我改成了姜姜。小姜姜,某人的表情一定很够看。不过姜可是母系氏族时的一个大姓呢。

    非常纤细的四肢,抖得很厉害,哼哼唧唧扭来扭去,一点都不安分。那张狗脸怎么看都充满悲苦与哀伤。直到将她抱起来放在腿上才慢慢地睡去。非常安详,安详得让人担心会不会就这么睡了不醒。她左前爪伸到我手里,我用另一只手探她的鼻息和心跳。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首歌。

    Close your eyes, give me your hand, darling

    Do you feel my heart beating, do you understand, do you feel the same?

    Am I only dreaming? Is this burning, an eternal flame?

    那支歌叫做永恒的火焰。

    姜 姜醒了后便把我当作山,用尽一切努力要爬上来;还用她的小牙齿拼命咬我的手指,疼得我想抽她;最后她成功地爬到我的肩膀上,将头抵在我脖子下,伸出小舌头 舔我的颈子。好痒,痒得心酸。一想到她独自一人(狗?)在马路上茫然四顾,我就会想起自己。不管怎么样哭喊着不要扔下我都没有用的时候,谁来给你救赎?人 自己是救不了自己的啊。

    不管怎么样,托妈妈的福,一只小狗得救了。

     

    PS. to CKA SGB和OMI:生日快乐!! 

  • 我的绰号叫掘墓人,我的爱好是挖坑

    突然发现这里已经有了N个(一)了……因为还不太会用,所以不知道怎么分类。还是说bus没有分类的方法?

    总之,这里是我的资料库,有需要的尽管拿。但是小说不行……因为有些是属于出版社的~~~

    —————————————华丽滴分割了———————————

    本部分资料来自王廷洽先生的《中国印章简史》,按照我的需要做了节选。在深入了解印章史以前,我以为印章都是用硬度3-4的石头雕刻的。谁知道竟然有那么多金银玉铜……

    印章历史悠久,《春秋·运斗枢》中说:“舜为天子,黄龙负玺”,《拾遗记》中说:“禹导川夷岳,而玄龟负青泥于后。玄龟者,河精之使者也。龟颌下有印文,皆古篆字,作九州山川之字。禹所穿凿之处,以青泥封记其所,使玄龟封其上。”

    印章最早是泥、陶、石质地。(可惜那时的石质印章和现在的寿山石似乎不一致?)

    “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轵道旁。”(《史记·秦始皇本纪》)。据考证这里所说天子玺符便是传说中的六方天子玺: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六方玺均为玉质龙(同“虫离”)纽。现在已经失去了踪迹。

    《汉官旧仪》中记载了天子六玺的用法:皇帝行玺——凡封命(诸侯王及官员)用之;皇帝之玺——凡赐诸侯王书用之;皇帝信玺——凡发兵用之(PS. 秦始皇的虎符又怎么解释?);天子行玺——征召大臣用之;天子之玺——策拜外国事务用之;天子信玺——事天地鬼神。

    古人对印章非常重视,除了天子,皇后也有皇后之玺,皇太后、皇太子、太子妃、列侯、丞相、将军、太保、太傅、太师等高级官员等则有黄金印。可谓人手一印。

    印章的作用:封印物品(史书有记载,擅自拆印者斩无赦);标示权势;

    昔日以玉为贵,所以只有王室用玉玺,大臣们按照级别高低,分别用金、银、铜。且不称玺,称印,级别若再低,便只能称章了。

    所以1784年在日本九州出土的天子赐给日本的“汉倭奴国王印”,很是让些人不爽了下。

  • 1、永恒的天堂和永恒的地狱是一样的。一条直线如果无限延伸,最终起点会遇到终点,所以,天堂和地狱,是直线的两个端点。两个点,其实是一个点。

    一条直线是一个无限大的圆,我们用的直线、见到的直线都是直线的一部分,即无限大圆的一部分。既然截自圆,自然是曲线。所以,直线就是曲线,然则反过来,曲线未必是直线……

    我已经不知道这个是宗教问题、几何问题还是逻辑问题了……

    2、《夜叉》里提到的病毒症状很像SARS,《与君共圆南国梦》中幸司的妈妈说:“……也许……有一天ZF会违宪将自卫队派遣到海外……”这些画漫画的欧巴桑到底是敏锐呢还是巧合?

    3、HOMO当中的小受比较烦恼吧。对小攻而言,他们做的是同样的事,仅仅对象换成男性而已。而小受不同,那基本上是违背本能的行为。受从生理、心理以及道德上更严重地背叛了常识。因为这种错位,所以更加痛苦吧?所以总是想着“我是个男人啊……”这样的事吧?除了Harry,其他人也会这么想的吧。可是我帮不了他……

    4、觉得痛是好事。痛楚证明你还活着,提醒危险的存在。所以,一再令自己受伤的人,潜意识里只是想证明自己还活着,而不至于成为行尸走肉吧。那样的人才是最爱自己的人,他们从来没有爱过除了自己外的任何人。被他们爱上的人,都被利用了。03年的时候,我观察了几个人后得到这个结论,至今仍然被验证着。